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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团体住所变更登记服务指南
2019/9/3 10:17:08     浏览:9021   分享到微信

 一、法定依据

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(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)第十八条第一款:“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,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,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”

二、申请条件

(一)社会团体依照其章程规定的程序决定变更事项;

(二)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。

三、申请材料

(一)变更登记申请书(写明变更的理由、必要性以及变更前后住所的变化,写明已履行的程序);

(二)《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》(编号:03);

(三)住所使用权证明:

1.租赁的住所: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;

2.其他组织或个人无偿提供的住所:提供房产所有者证明(应详细说明使用面积、使用期限、所在地址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等)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;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租赁后无偿提供的,提供租赁者的证明(应详细说明使用面积、使用期限、所在地址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等)、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;

3.购买的住所: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;

(四)按章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的会议纪要(加盖公章);

(五)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》正副本 。

以上申请材料文件、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;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“内容与原件一致”并签字或加盖公章;用A4纸打印。

四、办理程序

(一)申请人到资阳市市政府二号楼305办公室递交申请材料;

(二)经审查,符合条件的发给同意变更登记的文件、新的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》和核准后的章程;不符合条件的,退回并说明理由;

五、办理时限

(一)法定时限:20个工作日;

(二)承诺时限:4个工作日。

六、收费标准

不收费。

七、审批决定证件

无。

八、数量限制

无。

九、联系方式

(一)联系电话

资阳市民政局民管科:(02826110753

(二)地址

资阳市市政府二号楼305办公室。

(三)资阳市社会组织网QQ交流群号

187612974 (入群请备注社会组织名字)。

(四)网址

(可在办事指南下载相关资料)。

十、诉求渠道

资阳市政务服务中心:02826110203

四川省效能投诉电话:96960

资阳市民政局:02826110768


主办:资阳市民政局  联系电话:028—261107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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